租賃糾紛存證信函範例

    我們在之前的文章「存證信函怎麼寫/存證信函範例」,介紹過如何自擬存證信函,考量詢問存證信函的民眾裡,以租賃糾紛為多數,為協助房東/房客解決糾紛,本文引自內政部地政司提供之範例,方便民眾直接照抄

    然而,如果您沒有把握,或面對法律問題造成您莫大的精神壓力,建議洽請律師撰寫,以律師名義出具存證信函,除較具公信力外,律師也能有效處理法律問題,減輕您精神壓力。

存證信函

 

一、修繕:

範例【1】:修繕義務之通知

本人向台端承租□縣(市)□鄉(鎮/市/區) □街(路)  □段□巷□弄□號□樓□室,詎於本人遷入後未達月餘,即發覺□□□(說明租屋處需修繕的事項及嚴重,例如:廚房天花板嚴重漏水,油漆不斷剝落,影響廚房使用甚劇……)。本人於□ 年□ 月□ 日曾以LINE與台端聯絡,惟不見台端採取修復措施,特再以本函催請台端於三日內履行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第八條及民法第四百二十九條之修繕義務,逾期則本人將自行僱工進行修復。其修復費用,本人將逕自由□ 月份租金中扣除,特此通知,希待見覆。

 

二、欠租:

範例【2-1】:催告給付租金

台端向本人承租□縣(市)□鄉(鎮/市/區) □街(路)□段□巷□弄□號□樓□室,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計□ 年□ 月,租金為每月□ 元,並定期於每月□日給付之。頃查台端應給付本人□ 年□ 月份租金,迄未蒙台端依約給付,特此通知,請於文到後七日內給付租金□ 元,以為誠信是禱。

 

範例【2-2】:催告給付二期租金,並預告終止契約

台端向本人承租□縣(市)  □鄉(鎮/市/區) □街(路)□段□巷□弄□號□樓□室,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計□ 年□ 月,租金為每月□ 元,並定期於每月□日給付之。詎台端於□ 年□ 月□ 日以後即未曾依約給付租金,迄今已積欠租金達二個月以上,共計□ 元,經本人於□ 年□ 月□ 日以□ 郵局第□ 號存證信函定期催告台端付清租金,惟台端迄仍未履行,為此特以本函催告台端於函到後□ 日內付清租金,屆期如未付清,租約即行終止,不另通知。

 

三、終止:

範例【3-1】:租約到期不再續約

台端向本人承租□縣(市)□鄉(鎮/市/區) □街(路)  □段□巷□弄□號□樓□室,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人特此聲明屆期不再續租,謹請台端屆期按時搬遷將房屋點交返還予本人,特此通告,耑此順頌時綏。

 

範例【3-2】:到期應再訂新約,否則不再續租

台端向本人承租□縣(市)  □鄉(鎮/市/區) □街(路)  □段□巷□弄□號□樓□室,租期自□ 年□ 月□ 日起,將於□ 年□ 月□ 日屆滿。台端如欲續租,希台端於□ 年□ 月□ 日前與本人洽商重新訂約之事宜並簽妥新約,逾期未簽訂新約者,則不再出租予台端,盼台端屆時依約將房屋返還予本人,無任感激。

 

範例【3-3】:通知終止租約,並請求遷讓房屋及付清租金

台端向本人承租□縣(市)  □鄉(鎮/市/區) □街(路)  □段□巷□弄□號□樓□室,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計□ 年□ 月,租金為每月□ 元,並定期於每月□日給付之。詎台端於□ 年□ 月□ 日以後即未曾依約給付租金,迄今已積欠租金達二個月以上,共計□ 元,經本人於□ 年□ 月□ 日以□ 郵局第□ 號存證信函定期催告台端付清租金,惟台端迄仍未履行,特依法以本函終止租約,請台端於函到後立即付清租金並遷讓房屋,以免訟累是禱。

 

四、點交

範例【4】:屋況、設備共同點交

台端向本人承租 □縣(市)  □鄉(鎮/市/區) □街(路)  □段□巷□弄□號□樓□室,業已於□ 年□ 月□ 日租期屆滿,多次聯繫台端共同點交租賃物時間,皆未得到台端之回覆,本人特以存證信函通知台端於函到 □ 日內與本人約定共同完成屋況、設備點交返還房屋的時間,台端若仍置之不理,將視為已完成點交。請台端務必配合,切勿自誤!

 

五、遺留物

範例【5】:點交後遺留物處理

台端向本人承租 □縣(市)□鄉(鎮/市/區) □街(路)  □段□巷□弄□號□樓□室,業已於□ 年□ 月□ 日租期屆滿,並點交完成後,台端尚有遺留物未取,為避免爾後發生法律糾紛,本人特以存證信函通知台端於函到 □ 日內取走遺留物品,逾期仍不取回時,視為拋棄其所有權,處理費用會從欲返還台端之押金中扣除。請台端務必配合,切勿自誤!

 

六、押金返還:

範例【6】:返還押租金之通知函

本人向台端承租□縣(市)  □鄉(鎮/市/區) □街(路)  □段□巷□弄□號□樓□室,業已於□ 年□ 月□ 日租期屆滿,並經本人遷還房屋予台端。查本人於簽訂租賃契約時,已交付台端押金新台幣□ 元,依約台端應於租期屆滿時返還押金於本人。惟屢經本人催告台端返還前述押金,台端均置之不理,特此函告知台端於函到七日內,返還前述押金予本人,以免爭訟。

 

 

存證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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